于丹,也是受害者

作者:成晓霞2009-05-0922:05:29发布于:博客中国分类:默认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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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很同情于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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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6号开始,只要上网,哪个网站的首页都有于丹“伦敦撒泼”的文章,其中,批评于丹的居多。

于是,想替于丹开脱一下。这就想到于丹红火那阵就想写的文字:于丹是受害者。

我和写“为于丹老师在伦敦的行为喝彩”那位作者一样,在听别人介绍了几句于丹之后,觉得自己再去看电视或看她写的书,那肯定是浪费时间和金钱。

所以,下面要说的话,只是自己的“一厢情愿”。

说于丹是受害者,有二重意思。

首先,是孔子老先生害了她。

当然,这个结论孔子老先生地下有知,一定是要喊冤的。可是,没办法,谁让他老人家弄出一个“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”的。

两千多年来,皇帝们都是很喜欢这8个字的,几乎每一个朝代的学者们都会按照皇帝的意思解读这8个字。其实,颠来到去解释了半天,就一个结果,“皇帝怎么说,老百姓就要怎么听,皇帝就是真理;父亲让儿子吃冬瓜,儿子就不能吃西瓜。”

孔子老先生如果在世,非跟我急不可,他老人家一定会说:“成同学,拜托,你能不能客观一点啊。你们有一个人解释过我说的话,有点靠谱,你怎么不拿出来说一说。”

我知道,不就是冯友兰前辈嘛。

他说,您老人家关于“人与社会、天与人”的理论核心是“正名”。说您的正名是指“每个名都有一定的含义,这种含义就是此名所指的一类事物的本质。因此,这些事物都应当与这种理想的本质相符。君的本质是理想的君必备的,即“君道”。君,若按君道而行,他才于实,于名,都是真正的君。这就是名实相符。不然的话,他就不是君,即使他可以要人们称他为君。在社会关系中,每个名都含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。

可是,孔子老先生,冯友兰前辈的解释,为君的都是不爱听的,他们都喜欢权力,不喜欢责任和义务。

再说了,您老人家当时并没有对您的学生说,如果为君者们不廉洁奉公,不承担责任和义务,怎么来解决。您又没有说,如果为君的不廉洁奉公,就让老百姓投票,不让他当皇帝。

赫赫,孔子老先生肯定郁闷坏了

“成同学,你还真抬举我,把我当成神啊,我乃一介布衣而已!我们那个年代,皇帝都是世袭的,当然,也有用武力把别人灭掉,自己当皇帝的,可你知道,我是和平主义者,如果一个国家内部,为了当皇帝,一波人用武力和另一波人打起仗来,倒霉的是我们老百姓,这种打仗,实际上就是兄弟之间打架,是左手打右手,我是坚决反对的。所以我说,君要行君道。而且,那会儿,我哪会想到‘投票’一说,你以为我能先知先觉?搁今天,我就会告诉我的弟子们:你们写《论语》时,一定要写 ‘一个人如果当了皇帝,每两年就得让老百姓给他投一次信任票,来检查一下,他是不是廉洁奉公。如果连续三次都没有过半数,就换一个人上去当皇帝。’就说这是我的原话,免得以后的人再随便解释。”

哈,孔老先生,您还真看得起您自己,您的学生要是真的把这句话写在《论语》里,你的《论语》早就被历代的皇帝扔进历史的垃圾桶了,您以为皇帝们还会把您当成“圣人”?

本人可没有一点不尊敬您的意思,无论如何,我们是同行,您在教学上的敬业精神,都是值得每一个教师,每一个人学习的。

孔老先生,您的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8个字,在我看来,实在是太有才了。

它对两千多年来的历代皇帝们太有用了,他们想要专制,专制您知道吗?找不到理论依据,看到您这8个字,皇帝们偷着乐了,因为,您给了他们理论依据。您不是说‘天尊地卑,乾坤定矣,卑高以陈,贵贱位矣’吗?您的话,把人和人之间是平等的,社会生活中的任何规则都是应该以公平为前提制定的,完全抹杀了。最麻烦的是,大多数老百姓们还认为您说的‘天尊地卑,乾坤定矣,卑高以陈,贵贱位矣’是对的。

哈哈,这下孔子老先生更郁闷了

“成同学,你能不能讲点道理。你怎么可以让两千多年前出生在华夏土地上的我必须明白‘人,生而平等’这个道理?

成同学,你想想看,就像那个叫冯友兰的哥们儿解释《上农》那样,我们那个时候,是重农轻商的。为什么?道理很简单,中国,是个农业国家,土地是我们生存的根本,没有土地上长出来的东西,我们非得饿死不可。所以,土地上植物生长的规律,在我们看来就是这个社会运行的规律。

一棵大树,如果没有根和主干,叶子怎么长出来?冬天,树叶是要掉光滴,为什么?为了保护树根和主干啊,叶子不掉完,和树干抢水分,那整个树都会死的,等第二年春天来了,叶子还要靠树根和主干提供养分、水分才能长出来,没有树根和主干怎么行呢?一个国家,皇帝就是树根和主干,老百姓就是树叶啊!

1000多年后,北宋的司马光在‘资治通鉴’的一开始就说,‘上之使下,犹心腹之运手足,根本之制支叶;下之事上,犹手足之卫心腹,支叶之庇根本。然后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’,他把我的思想总结得很到位哦”

唉,孔老先生啊,您怎么一点逻辑都不讲,人类的社会生活能和大树的生长比较吗?人有思想,会交流,有人格,有尊严,大树有吗?人会走路、说话,大树会吗?这两者之间毫无相同之处,您拿大树的生长规律来解释人类社会生活的规律,不是乱弹琴吗?

这下,孔子老先生觉得好像是不能这么想问题,但是……

“成同学,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,可是,两千多年前,我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逻辑,你让我怎么讲逻辑啊,你看我们写的东西,都是结论,没有论证过程的,我那个时候觉得,对一事物的认识,只要结论就行了,论证起来是很麻烦的,这个结论是怎么出来的,就让学生们自己去悟好了,否则他们学什么呢?”

孔老先生啊,您老到好,您怕麻烦,不论证自己的观点,您知道吗,您把中国人害惨了,都两千多年过去了,我们现在的这些人,还都在学您的样子,说个什么问题,都只有结论,没有论证过程。

我教大学三年级的学生,学生都不知道什么是“论证”。我举个例子,一个大学四年级学生,在他的毕业论文里写到: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制度是有缺陷的,比如,《关税和贸易总协定》的第20条规定,一个国家为了保护可用尽的自然资源,可以不遵守已经作出的承诺。

学生在他的论文中就说,这个规则是有缺陷的,因为,这个规定中,没有把哪些是“可用尽的自然资源”说清楚。这个学生根本就不知道,他说人家没有把什么是“可用尽的自然资源”说清楚,他就必须论证两个问题,第一,为什么要把这个问题规定清楚、具体;第二,如何规定(改进)才是清楚、具体的。不能就说一句“必须加以改进”就到此为止了。

您老看看,这种做法,是不是和您一样?我们现在这些问题的根源都是在您那儿那!

这下,孔子老先生的鼻子都快被气歪了。

“成同学啊,平心而论,你们现在的这些问题能推到我头上吗?你想想,我和你一样是个平平常常的人,只不过生在两千多年前。和你们现在比,我们那个时候,什么“平等、公平、逻辑”听都没听说过,想都想不出来。

我不明白的是,我在两千多年前说的话,还有老子说的话,写的东西,怎么就会成了“传统文化”,你们要把我们说的话当成“传统文化”也行,但是,能不能就像你们自己说的,‘去其糟粕,取其精华’?不能我说了‘天尊地卑,乾坤定矣,卑高以陈,贵贱位矣’,你们就拿着鸡毛当令箭。现在,西方的平等、公平理念不是都传到我们华夏这块土地上了吗?人家好的东西你们为什么不学呢?

我说话,的确都是结论,没有论证过程,但都两千多年过去了,西方的逻辑,你们也早都了解了,为什么你们不改一改呢?

还有,我说过‘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’我的意思是,每一个人应该严格要求自己,首先要自己做好,才有资格要求别人。我这些话,放到现在也是没错的,可你们自己对照一下,现在有几个人做到的?

可你们现在的有些人把我说的一无是处,你们也不想想,两千多年前的我和你们现在有什么关系?你们应该检讨自己才对。

还有,最让我苦恼的,就是因为我当时说的话都是结论性的,所以,你们今天谁都可以来解释我的思想,可你们不是我,怎么解释都不是我的意思,只是你们自己的想法。再说,用你们现在的话说,我没有授权委托任何人来解释我的话。

谁想读我的学生写的《论语》,就去读原文,读不懂,慢慢悟,不喜欢,就不读。

那个叫于丹的人,她要讲论语,我没有办法不让她讲,但你们一定要分清楚,她讲的都是她的思想,不是我的,你们认为她讲的好,是在认同她,不是认同我。我在地下已经呆了两千多年了,没法出来告诉你们,她哪些说的是对的,哪些是错的,所以,她讲的,我一概不认可。”

孔老先生,您这些话,说的很对,不愧是中国最伟大的教育家。

不过,于丹在伦敦“撒泼”一事,依我的浅见,是因为在她的认识中,她和那个翻译、工作人员之间的地位,有尊卑之分。所以,她才会对那个小翻译、工作人员耍大牌。当然,我们不能把责任推到孔子老先生的头上,要检讨的是她自己。

我要说的于丹是受害者的第二层意思,是于丹自己害了自己。

我以为,于丹在讲《论语》之前,是一定要读一读冯友兰先生的《中国哲学简史》一书的,如果于丹说她没有读过,那就是她的知识的积累不够,当代中国讲孔子、老子最经典的著作都没有读过,还讲什么《论语》呢?

如果于丹说读过,那么,她在伦敦“撒泼”,现在遭到大家的批评,实在是不为过的。

因为,冯友兰先生在书的一开始就写了这样一段话:

由于(中国)哲学的主题是内圣外王之道,所以学哲学不单是要获得这种知识,而且是要养成这种人格。哲学不单是要知道它,而且是要体验它。它不单是一种智力游戏,而是比这严重得多的东西。正如我的同事金岳霖教授在一篇未刊的手稿中指出的:“中国哲学家都是不同程度的苏格拉底。其所以如此,因为道德、政治、反思的思想、知识都统一于一个哲学家之身;知识和德性在他身上统一而不可分。他的哲学需要他生活于其中;他自己以身载道。遵守他的哲学信念而生活,这是他的哲学组成部分。他要做的事就是修养自己,连续地、一贯地保持无私无我的纯粹经验,使他能够与宇宙合一。显然,这个修养过程不能中断,因为一中断就意味着自我复萌,丧失他的宇宙。因此在认识上他永远摸索着,在实践上他永远行动着,或尝试着行动。这些都不能分开,所以在他身上存在着哲学家的合命题,这正是合命题一词的本义。他像苏格拉底,他的哲学不是用于打官腔的。他更不是尘封的陈腐的哲学家,关在书房里,坐在靠椅中,处于人生之外。对于他,哲学从来就不是为人类认识摆设的观念模式,而是内在于他的行动的箴言体系;在极端的情况下,他的哲学简直可以说是他的传记。”

于丹把自己当成了金岳霖先生说的哲学家了。她在大众面前表现出的是“内圣外王”的楷模。但她忘了,就像金岳霖先生说的那样,中国的哲学家必须以身载道,老百姓们就是这样要求“圣、王”的。今天,我们生活中的“王”就是各行各业的“领袖”人物。

而于丹并不想以身载道,她既要收获在大众面前的光辉形象,又要在现实生活中,有她自己个人自由主义的享受。

这是她的一厢情愿,所以,她把自己害了。

本文作者:成晓霞

文本出处:博客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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